科室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室职责 >> 正文

消防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10      作者:张岚     来源:消防科     浏览次数:

1、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忻州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协助处领导拟订学院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工作。

3、负责监督学院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管理规定和防火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学院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组织检测和维修。

5、负责对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和逃生自救能力。

7、负责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管理和各重点部位专职人员的消防知识、灭火、疏散、逃生自救能力的培训。

8、负责校园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下达《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9、负责组织扑救校园内初起火灾及人员疏散逃生。

10、协助消防救援部门扑救火灾和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并做好登记备案

11、负责建立健全学院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工作台账。

12、负责接收、整理、报送各类文件。

13、按照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要求上报有关文件、信息数据。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