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户籍管理的方针、政策,热情接待每个办事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
2、负责新生入学户籍手续的办理工作。
(1)收取、审核新生入学通知和户口迁移证件;
(2)核对、登记、审批;
(3)人口办核查、审批;
(4)驻地公安派出所上户;
(5)打印户口底卡、微机储存。
3、负责毕业生高校手续办理工作。
(1)申领户口迁移证;
(2)核对毕业生计划与户口底卡工作;
(3)户口迁移证的填写工作;
(4)按时发放迁移证;
4、负责办理单身教职工户口接收、审批上户和办理迁出、转户、注销及出据有关证明资料。
5、具体办理在校生和单身教工公民身份证的制证、换证、补办证件工作。
6、负责对各类户籍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装订,作为历史资料妥善保存,以供查阅核对。
7、负责对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8、完成处长和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