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领导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类设施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值班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了解设备技术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操作规程,熟悉监控点分布情况和具体位置。
五、监控室与固定岗位、巡逻岗位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分管处领导。
六、值班人员按《调阅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审批表》中处长审批意见提供视频查阅(拷贝)服务,汇报填写调阅结果,留存相关材料。
七、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发现有价值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八、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及时联系维修组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九、监控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吸烟、嬉戏,禁止利用监控器材进行娱乐活动。
十、交接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清点室内物品,清整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现设备损坏、丢失,由当班人员负责。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