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依据《忻州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4119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整洁、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定期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清理范围
1.无牌校园通行号牌、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拼装车”“改装车”);
2.长期停放于校园道路两侧、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僵尸车”(指长期无人使用、积尘严重、轮胎干瘪、外观破损的电动自行车);
3.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随意占道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二、清理时间
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请各位师生自行清理。2026年1月24日起,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未清理的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三、温馨提醒
1.请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及时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并做好车辆上锁等安全防护措施;对属于清理范围的车辆,尽快自行处置(如转移校外、报废等)。
2.清理过程中,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和登记,请各位师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3.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感谢各位老师、同学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
如有疑问,可联系保卫部(电话:15834282933)咨询。
保卫部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