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驻校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省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整治:各单位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忻州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24〕119号),保卫部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门卫准入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入室充电、飞线充电等行为。请将无校园通行号牌电动自行车及不使用的自行车于1月23日前驶离校园,1月24保卫部将将清理此类车辆。
2.学生公寓排查整治:严禁违规用电专项清查;疏散通道与设施检查;及时清除宿舍内囤积的废旧纸张、纸箱等易燃物品,严禁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窗帘、床围帘等需远离热源。
3.教学、办公、科研区域(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各类电器设备使用规范;实验室隐患排查。
4.食堂、家属区及公共区域隐患排查整治:食堂、校内商铺等需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定期清理油烟道,保持通道畅通,配足有效消防器材,严禁使用违规压力罐装燃料;物业公司整治楼道、楼梯间杂物堆放、自行车占用问题,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 “入楼入户”“飞线充电” 等违规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定针对性排查细则,明确责任分工;
2.自查整改(1月12至1月18日):各单位完成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实行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3.督查验收(1月19至年1月23日):保卫部组织专项督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学校将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或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忻州师范学院火灾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单位: 单位负责人: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 |
问题清单 |
任务清单 |
责任清单 |
整改清单 |
主要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人 |
整改情况及成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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