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安全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如:2024年2月23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因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发生火灾事故,截至23日24时,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2023年5月14日凌晨2时48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宝岗西后横街一民宅因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2023年3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一栋出租屋因电动自行车短路引发火灾,导致2人死亡,附近10余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为切实做好师生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现就有关风险作如下提示:
1.严禁在室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占用及堵塞疏散通道(走道)、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线路磨损老化、极端天气等情况易配成火灾。
3.严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电池,违规加装音响、照明设施,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4.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充电器、电池等配件,要使用原厂(原配)充电器进行充电。
5.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该在室外正规充电设施处充电,并合理控制充电时间;禁止整夜充电,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6.不要在易燃易爆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起火后造成更大的事故。
7.不要继续使用内部进水的车辆。电动车内部一旦进水,就有可能引起短路,从而导致车辆自燃爆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