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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校园安全提示(第11期)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03      作者:     来源:师生服务大厅     浏览次数:

校园用电安全 

秋冬季节气候干燥,天气逐渐寒冷,用火用电情况大量增加,起火原因增多,火灾危险性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用电事宜提示如下:

一、严禁在建筑物内给电动车(含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充电或私拉乱接插排在校园非指定区域给各类电动车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二、宿舍、教学办公场所、实验室在无人情况下一定要切断所有电源,尤其是插排,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火灾,发生线路故障须及时报物业人员更换或维修。

三、严禁使用“转换器(反限电器),杜绝私拉电源、违章违规使用电器、电源超负荷使用等现象。劣质电器及大功率电器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烫斗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三无”插线板、充电器等不合格用电设施、设备。

四、电源接线板不应放在床上,应放在书桌等通风安全处,周围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将接线板放在容易掉入或容易被水浸入的地方,电线不要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接线板上不能接过多电源插头,禁止多个互接。

五、严格按照场所规定使用插座,不随意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人员离开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开关,随身带走充电设备。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停电时要拔掉插头,来电时要检查线路和电器。

手机充电时间过长或边充电边使用手机电话,可能导致手机机身发热,引发燃烧或爆炸事故。

安全用电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用电安全要求,防患于未然,共建安全、文明、节约型校园。